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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初步分析


时间:2012/5/24 14:48:00 发布:淮海招生网
 摘  要:本文通过对全国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调研分析,提出一些对相关问题、趋势和对策的思考。
    关键词:高等职业教育;职业资格证书
    作者简介:郭扬(1961—),男,上海市教科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成教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黄芳(1978--),女,上海市教科院高职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实习员。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518(2006)23—0017-04
 
    实行“双证书”制度.使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且互通.是高等职业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是贯彻“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提高毕业生就业率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以职业资格证书为突破口,推动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目前高等职业院校的关键任务。
    一、我国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的现状
    2005年,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组织对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和总计361所独立没置的高职院校进行了一次较为深入的调研。本课题组通过对这次调研结果的综合分析,比较全面地了解了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具体情况。
    1.各高职院校已普遍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大多数证书属劳动部门管理。调查显示,已在部分专业或全部专业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实施双证书制度的有335所高职院校,占被调查院校的 92.6%。尚未实行“双证书”制度的主要是一些还没有毕业生的新建院校,如湖南省现有独立设置的57所高职院校中有48所已引入职业资格证书,其余9所均为新升格院校,尚无毕业生或仅有少量毕业生。另外从全国情况看,未实行“双证书”制度的还有少量无对应职业资格证书可考的专业院校,如艺术、公安、司法类院校,以及个别规模较小、实训条件较差、考证受教学条件制约的院校。而在实行“双证书”的376个专业中,职业资格证书的种类比较丰富,但大部分是属于劳动部门管理的,多达271个,占到72%;属于行业企业管理的证书79个.占21%;剩余的则由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管理,分别占4%和3%。
    2.毕业生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级别普遍为中级,紧缺制造业类专业的取证率较高。劳动保障部与教育部联合发起的"2004年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提出,要在高职院校中课程设置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对应的专业中.力争使80%以上的毕业生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我们从2005年毕业生统计情况来看,被调查院校共有毕业生约29.8万人,在有证书可考的专业领域内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为22.2万人,占毕业生总数的74.5%。而在这些取证人数中.有 86%为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只有对口招收中职生的少数院校和专业毕业生能拿到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至于拿到技师资格证书的则只有极少数省级和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在调查涉及的19大类376个实行“双证书”的专业中,毕业生取证率排序在前5位的专业是数控技术(86.5%)、电气自动化技术  (84.6%)、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83.8%)、会计电算化(81.5%)和机电一体化 (79.6%),分属制造、电子信息、财经二大类专业,其中尤以目前加快工业化进程急需的紧缺制造类专业为多。由于这三大类专业社会上需求人才数量较大,开设相应专业的高职院校数量也较多,在校生数和每年毕业生数均居前列。而且这些专业多数设置时间较长,教学条件相对较好,加上政府部门对这类专业的职业开发、职业标准制定以及考核鉴定体系的构建方面更为关注,学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具有较好的外部环境。
    3.各地积极制定相应政策推进“双证书”制度,各校不断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以进一步改善考证鉴定环境。2002年以来,各地相继制定了推动职业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的有关政策,其基本精神均与2002年劳动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及2005 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的要求保持一致,有些省区在执行措施上还有较大突破和创新。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劳动保障局早在1999 年就已先行发文《关于上海高校大学生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决定对高校大学生原先参加单工种考核鉴定的做法进行改革,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高校学生的特点,强调面向行业或职业岗位群的工艺、管理和综合应用能力,因此开发出一种全新的综合职业能力考核。此外由于各高职院校积极构建起高质量的校内外实训基地,营造了有利于职业技能鉴定的良好环境。如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按照科学合理的仿真实训体系结构,建设了集实验、实训、真实工程背景实习于一体的机电技术、电气技术、信息技术、商贸技术、艺术设计、汽车维修等6个实训中心。在所有被调查的高职院校中,已建立起职业技能鉴定站 (所)的院校占被调查院校的87.3%。这些鉴定站 (所)可以面向本校及社会承担职业资格考核鉴定工作,但其数量和鉴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的需要,尤其是管理及考评人员的数量明显不足,业务素质亟需提高。
    4.出现了一批“双证”相通和互换的成功模式,其经验将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借鉴。各地高职院校在实施“双证书”的过程中已积累了一些经验,形成了一定的模式,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如新疆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实施的职业资格证书“直通车”改革试点,高职学生通过二年学习,毕业时不用参加由职业技能鉴定部门举行的资格考评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而是在完成所有课程之后直接获得相关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基于技工学校想要提升学历、而高职学院则想要强化技能的基础,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于2005年同时与3所技工学校签署协议组成了一个新的合作体,共同实施继“直通车”模式后的又一新型模式 “3+2双直通”模式:由高职学院负责申报五年一贯制高职试点专业招生计划,在中考成绩优异者中录取;学生前三年在试点的技工学校学习,达到中级职业资格水平;后两年到高职学院学习达到大专学历.同时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又如上海市教育部门与劳动部门合作开发适用于高校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鉴定考核规范,对推动高职院校“双证书”制度的实施产生了积极作用,2005年全市32所高职院校中除1所新建民办校外均已普遍实行“双证书”。上海率先在全国推行大学生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提出高等学校参与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这是人才建设的一个发展,表明了行业对教育领域的介入,是社会需求对社会供应的直接叫板,体现了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二、实施“双证书”制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趋势
    由于高职院校普遍实施“双证书”制度还只有几年的时间,加上各校自身的运行机制还不够成熟,而且外部环境中影响“双证书”制度实施的深层次问题也比较多,所以还存在不少障碍和矛盾,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解决和理顺。
    1.一方面随着对高职培养目标认识的逐步统一将减少实施“双证”的盲目性.另一方面现有职业资格证书也将得到改革以有效体现高职的培养目标。由于对高职教育“技术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质内涵尚有争议,各地学校认识也不统一.导致目前的“双证书”实施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在部分高职院校,单纯看重学历证书的思想观念还普遍存在,有些院校组织学生考职业资格证书则是因为“上级要求”或“从众心理”,实际上自己的积极主动性并不高。另外,由于我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还不够成熟完善,虽然近几年有关部门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致力于职业分类、职业标准制定及职业资格鉴定系统的构建,但由于职业标准开发和证书的设置还缺乏全面的市场调研.因此证书类型往往要落后于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当前需求,同时高职教育的培养目标在现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中也无法体现出来。因为高职教育的每个专业一般都面向一个职业岗位群,而目前社会上所能考证的多是一些知识和技术含量都较低的单一工种,这种过细过窄的工种划分无法较全面地反映出高职学生的职业能力,也给高职院校组织教学和学生参加考核鉴定带来实际困难,并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职教育的培养质量。但应该看到,近年来高职教育在培养当前紧缺的高技能人才方面已逐步形成共识,职业资格证书方面也正在进行一些综合化改革的试点,相信这两方面的趋势将有利于上述矛盾的解决。
    2.“双证”的互通将逐步增强灵活性和适应性,并将从机制上逐步得到规范与支持。真正意义上的“双证书”转换,不是两种证书的简单互认,而是两种证书在知识结构与职业能力特征等方面的互通与融合,是两类证书内涵的衔接与对应。但目前的转换往往是高职院校自发的,尚停留在表面形式上的低层次转换,转换方式只是简单地把学历证书作为一个对象,而对如何改革传统的学历教育模式缺乏考虑。大部分院校只是在学生临毕业前组织专门培训,通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这种转换主要考虑的是在校学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基础上如何得到职业资格证书,缺少对社会上拥有职业资格者如何获取学历证书的考虑,更缺少对社会各层次人群获取学历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分析。而从我国职业教育体系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体系来看,真正的“双证书”互换应当是自上而下的.即必须首先设置一种科学的、合理的、适应性强的且便于操作的“双证书”转换运行机制;然后,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和终身教育的角度进行分析与规范,制定相应的转换方式和措施,保证转换的灵活性;最后,融人实践进行具体的操作,并通过实践进行改革与修正。虽然目前“双证书”的转换缺乏系统性、规范性和一贯性,具体操作比较困难,且目标与效果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但随着今后技术支持方面的条件逐步改善,机制上的规范和支持得到加强,在所受制约减少的情况下,“双证”互通的实际成效也将会得到相应提高。
    3、部分含金量不高的职业资格证书将被淘汰,考核鉴定及发证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现象将逐步改变。由于现行的不少职业资格证书很难与就业准人有效衔接,大大降低了其社会吸引力。虽然就业准入制度早巳实施,但由于部分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同度和信任度较低,企业普遍不太看重,至多只是在选人时作为一种参考;同时,国内目前大部分企业在校企合作方面的积极态度和参与程度还很有限,就业准入制度实施不利,更使职业资格证书缺乏吸引力和应有的社会地位。因此,要有效加强就业准入制度的实施,首先就要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质量。调查表明,高职院校学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除由劳动部门所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外,其他鉴定和发证机构分别隶属弓:行业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另有少部分为从国外引进的资格证书,如微软公司的MCSA证书等,证出多门现象严重;同时.取证门槛低、证书内涵价值低、缺乏科学鉴定手段、考评员素质不高等,都是目前鉴定发证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些计算机等级证书,劳动、人事、教育、信息产业部等部门都可考核颁发.微软及其他国内外企业也可以按自己的标准鉴定颁发,使学校和学生无所适从;还有的反映从题库抽取组合的考核试题比较混乱,有些内容过于陈旧,考核过程缺少严肃性等;此外反映“考证费用太高”也比较突出,一般情况下,学生在校内鉴定站考一个证书费用为几十元到100多元不等.但若到校外鉴定机构考证,考一个证一般要200元至500元,某地考“工程造价预算员’’培训考核要交3000多元,让学生难以承受。此类不规范的现象影响了高职教育“双证书”制度的健康实施,已开始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将着手改变这样的现状;而某些职业资格证书的含金量不高.难以得到企业的认可,被市场淘汰则是必然的趋势。
    三、进一步推进实施“双证书”制度的对策思考
    1.加强对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的研究与开发,逐步实现证书的统一管理和规范操作。高职教育必须按照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去改革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首先就应加强对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的研究和开发,合理划分高职教育的专业类型,制定出能充分反映行业需求的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同时应考虑职业分类和职业标准的动态性,确保职业标准能根据行业技术的发展和职业岗位的变化及时更新。要瞄准国际先进标准,不断提高我国职业标准的水平,积极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议可在原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的基础上,聘请职业教育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实施双证书制度专家委员会。共同研究职业分类、职业标准、课程开发、技能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等。为了实现证书的统一管理,规范培训、鉴定及取证的操作流程,还可考虑成立专门的国家级职业资格证书管理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逐步统一证书名称,统一发证机构.统一证书管理,实施宏观调控,规范管理,逐步改变证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另外,有必要整顿各类鉴定发证机构,严肃鉴定与发证规则,提高鉴定的权威性和证书的信誉度;制止证书牟利行为,将考证费用限定在一个合理的成本范围之内;加强题库建设,努力提高鉴定内容、鉴定过程、鉴定手段的科学性、合理性、先进性,提高考评人员和鉴定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开展职业资格认证制度的试点实验,完善专业认证和国家职业标准体系。高职教育能否与就业准人对接,关键在于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学内容能否涵盖相应职业资格标准的内容。既然强调以就业为导向,就应将那些对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和就业能力有实际意义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引入高职教育的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之中。为此,我们建议通过开展专业认证试点实验工作,在进行试点的院校试行高职毕业生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具体可由劳动部门、教育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专家,研究确定进行试点的高职专业及其教学标准的总体框架,以确保高职院校的专业教学标准能够涵盖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并设立专门的高职院校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机构。在此基础上.参加试点的高职院校根据实际调整教学计划.制定专业教学标准,在课程与教学内容中融人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并明确将这部分内容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教学模块。在确保该模块的“应知”、“应会”要求能够覆盖相应国家职业标准的全部知识点和技能要求的前提下,以课程认证作为切人点,通过职业资格认证管理机构组织的专家认证,使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能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减轻其考证负担。待试点实验取得—定经验后在全国铺开,以点带面逐步构建高职的专业认证体系,并针对高职毕业生主要面向的职业岗位群,逐步开发与之相适应的综合性国家职业标准,从而完善专业认证和国家职业标准体系。
    3.将实施“双证书”制度作为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切入点,在促进工学结合、提高教学质量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当前是我国高职教育强化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一个关键时期,重点是积极探索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而实行“双证书”制度正可以有效地促进这一改革,通过“双证书”的互通与转换提高高职院校的教学质量。在“十…五”期间,全国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比例应至少达到 80%,其中职业资格证书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是劳动部门颁发的,否则很难看出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取得什么成效。具体建议在建设示范性高职院校的过程中,重点树立一批在“双证书”实施及转换中取得突出成绩的院校,放大其实践经验,宣传推广其相关的举措,增强其社会影响面。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与劳动部门还可以合作建立“双证”互换的试点单位,由学校、培训及鉴定机构、企业共同参与,探索建立深层次的“双证”融通的教学体系与评价体系。此外,由于要求高职教育教学能够涵盖职业资格证书的内容,对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具有较高的要求,而因我国校企合作机制还未发育成熟,多数高职院校基本-上还是靠建设校内基地来解决学生实训,其建设、运行和发展都需要较多的投入,因此各级政府应充分关注这一问题.在实训基地建没、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产学研结合机制建设等方面给予更多的经费和政策支持,使高职院校具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切实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4.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统筹与协调作用。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职业院校教育与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沟通协调,要靠一套体系完整、相互配套的法规制度来支撑。我们认为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实行“双证书”制度,一是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相关法规,使企业从目前的人才消费主体逐步转变为消费与培养主体;二是要规范“双证书”运行机制的相关法规,如在保障“双证书”制度有效运行方面制订若干具体规定等;三是要对就业市场的相关法规进行整顿,进一步规范高职毕业卞面向的就业市场。由于现有的劳动预备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适用范围还缺少普遍性。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性太大,亟需监督和约束的配套法规,另外,由于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必须要由一个有效、公正和权威的中介组织来发挥传递、联系、统筹、管理的功能,以适应政府在职业教育中的职能转化和弱化的问题。由此,行业协会将会上升为主体,发展成为一个代表公平的中介组织,统领和管理职业教育的发展,协调学校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我国应积极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由政府大力扶持行业组织的发展,发挥行业协会在制定职业标准、严格就业准入、普及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岗位培训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使之能够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协调与组织角色,从而有效地促进整个经济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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